意识的神经科学和神经病理学则反映了这样的一个命题,即“我即我脑” 。而意识并不源自于特定的脑区,而是源自于脑区内或者是跨脑区的高度网络化的这种神经连接。
我们现在讲这本书的第三个议题:意识的神经科学和神经病理学。如果说笛卡尔提出的“我思故我在”,它反映了一个命题,就是我即我心的话,那么,意识的神经科学和神经病理学,它应该揭示这样的一个命题,即“我即我脑”。
我即我脑的一个基本含义,就是说我们所有的心理状态,都取决于一个特定的脑状态,当然心理状态和脑状态之间的这种关系,也就是说传统的“身―心”关系,怎么来对它进行一个合理的形而上学说明,仍然是一个巨大的挑战。但是从经验实证的角度,我们可以说“我即我脑”,当然如果诸位读过荷兰的一个脑科学家叫做迪克・斯瓦伯(Dick Swaab),他出版的一本书,书的题目就叫《我即我脑》,这本书在国内也有出版。
当然,传统上面,如果从古典的这个时代来看,有些人我们不免会有这样的一种心智是独立于脑的,或者是这种直觉,或者我们甚至会提出灵魂这样的观念。但是19世纪以来的生理学、神经科学的发展,特别是神经病理学的一些研究,使得二元论的立场在19世纪开始受到了动摇。当然,我们现在可以说问这样的一些问题,意识是独立于物理学定律吗?心智状态的意向性是如何产生的?哲学家关于“心―身”问题提出了很多主义,但科学的一个根本事实是,意识是与特定的脑机制紧密相关。
刚才两个命题。一个是“我即我心”,另外一个就是“我即我脑”。当然,从我自己的观点来看,这两个命题其实是在人从两个视角下给出的一个描述,这两个描述如果我们非要在存在论上面提出一个立场的话,我自己的主张就是两视一元论(Dual Perspective Monism) 。
关于我自己的这个观点,我也在2012年《浙江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上面,我也发表一篇文章,专门论述我的这个主张。当然这两个命题我们可以看到,就是一个是从第一人称角度做出的这种描述,另外一个是从第三人称角度做出的描述,如果它们是关于同一个实在的这样的一个不同视角的描述的话,那么这两种视角或者说我们说的第一人称研究方法与第三人称研究方法之间,它们就不应该是一种对立的,它们应该有一种互惠或者是一种统一。反映在学科上面,我认为就应该在脑科学和现象学之间存在着这样的一个联姻。脑是处于理解心智的中心地位,这是一个神经科学,认知神经科学、脑科学的一个基本命题,而且神经科学的教科书也以令人头晕的这种细节,描述了脑器官。但是我们当然这是一个第三人称的描述,从这个描述某种意义上,我们确实遗漏了它作为器官的所有者的那个人,拥有这个脑器官所有者的那个人的主观感受。在这个描述里面,我们无法获得作为主体的那个主观感受。所以为了弥补这样的一种断裂,我们有必要将体验主体的内部观点与脑科学家的外部视角结合起来。这也是我认为,这是意识研究,其实不管它是从一个神经科学家的角度来看,它最终应该采取的这样的一个方法上面的一个结合。
意识的神经科学的研究,其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研究是由克里克和科赫他们发展起来的,他们特别提到了意识的神经相关物(NCC)这样的一个概念。因为我们现在知道脑区,并不是任何一个脑区,对于意识体验都是不可或缺的,与意识体验紧密相关的,它应该是局限于在某一个特定的或者是某些特定的脑的结构部位或者是回路相关。因为有很多事实表明,脑的某些区域受到一些损伤,它并不会造成现象体验的缺失。而其他的某些脑区则对意识体验的出现至关重要。大脑皮层下的小脑,即我们脑的后部的小脑,从神经元的数量上来说,它是非常巨大的,它包含有6.1亿个神经细胞,这个数量是备受青睐的大脑皮层神经细胞数量的四倍多。如果中风或者是肿瘤侵袭了你的小脑,我们往往会出现的现象是,你的平衡性或者是协调性会受到损害,你的步态会变得笨拙,你站不稳,你拖拽着双脚走路,眼睛飘忽不定,讲话口齿不清等等这样的一些表现。而这种你理所当然的流畅而精细的运动,现在表现得笨拙了。需要你的意志作出有意识的努力,才可能得到某种程度的矫正。
可是,尽管出现这样的一些众多的行为上的这种缺陷,但是你的知觉,就说小脑损伤之后人们的知觉和记忆,其实并没有太多的改变。如果确实有的话,改变也不大的。听觉、视觉、触觉、味觉,仍然不会受到影响。因此克里克和科赫提出,意识的任何神经相关物的一个关键成分是位于大脑皮层后面的一个高阶感觉区与位于大脑皮层前面的前额叶皮层的计划和决策区之间,存在着一个长程的互惠的关联。
这也就意味着,并不是所有的皮层活动对意识的感觉或者有意识的体验都是充分的。如果上级的神经元不反射这个活动的话,那么初级视觉皮层中的一百万个神经元,即使再起劲地进行发放,处于活跃状态,它也不能够引起有意识的体验。因此,科赫他提出一个观点,他说:“意识并不源自于特定的脑区,而是源自于脑区内或者是跨脑区的高度网络化的这种神经连接。”因此,意识从脑的结构上来说,它和神经元的广泛的分布是有关系的。
在这个书中,科赫他还谈到了注意和意识的功能之间的差别。当我们在日常的生活里面,常常会把注意和意识这两种功能混淆起来,因为通常我们对一个事物施加注意的时候,我们通常也是对它有意识的。当然,我们对某些事物有意识,非常清晰地意识到,通常是因为我们对这个事物投以了注意。正是这种状况,造成了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把这两种mental function、这种心智功能给混为一谈。但是实际上,科赫通过他的研究认为,这两者之间存在着非常显著的差别。所谓注意,就是选择输入数据或者是输入刺激的一部分,并对它做进一步的审视和审查。注意做出的选择是以忽略未受注意的部分为代价的。注意是演化对信息超负荷的一种回应。
实际上是因为脑无法处理所有的输入信息,因为从眼睛延伸出去的视觉神经,每秒钟都要处理几兆字节的这种信息,这些信息不仅被发送至大脑皮层,而且要被大脑皮层做进一步的加工。脑处理海量数据的方式是选择一小部分进行加工,这些选择机制与意识是不同的,因此,注意它扮演了一个不同于意识的一个非常清晰的功能。
明尼苏达大学的何生(Sheng He)教授和他的团队,曾经做过一个值得注意的这样一个实验。在实验中,实验者让志愿者的一只眼睛看着一个裸体的男人或裸体女人的图片,同时不断地向他另一只眼睛闪烁彩色矩形的图片,通过掩蔽使得他看不到裸体的图片。尽管如此,细致的检查表明,这个被试不曾看到的裸女的图片,他会吸引男异性恋者的注意,而裸男的图片却会令他们感到厌恶。可是这是一个隐蔽表现出来的,没有被有意的“雷达”,我们说用一个比喻,意识像一个“雷达”,它们并没有被有意的“雷达”捕捉到,志愿者他没有看到,有意识地体验到裸体的图片,但是它却被注意了。相反,女异性恋者以及男同性恋者的注意,则被不曾看到的裸男的图片所吸引,这种注意都是在无意识层面下面进行了加工的。所以从这样的一些实验,科赫希望表达的一个明确的观点,就是意识和注意是两种非常不同的心智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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