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劳动、资金和土地这些传统的生产要素,你会发现在历史现实中还有一种要素,即权力这种合法暴力参与了生产的分配过程。权力的代理人拥有合法伤害权或合法优惠权,是其谋取私利的由头。这一规律,即作者所总结出来的血酬定律,也就是潜规则诞生的主要依据
第三本书就是《血酬定律》。我在写完《陈永贵》、在写完《潜规则》的时候我都没有野心要重新寻找一种新的世界观。我觉得我找了十年找不着,还是多解决一点问题,少谈一些主义吧,不谈大问题了。不管那个大的问题,我没这个能力。我就解决这个小问题,解决一个是一个。而且都是我自己的问题。治我自己的病,别人感不感兴趣我也不那么在乎。好,如果能够治我的病同时能治别人的病,那谢天谢地。这就是我当时的想法。
顺着这个治病的路治完了第二个病,也就是潜规则的那个病,中国社会怎么运行的这个病。顺着那个逻辑下面就要问潜规则是怎么诞生的?潜规则背后的力量是什么?比如说这个官员负责审批一件事。你来了我可以拖你三个月,让你再跑两趟。也可以当下就给你办。我怎么来决定是当下就给你办了,还是拖你三个月再说?这事儿是有赢利空间的,是他的自由裁量范围之内的。他有自由裁量权,他怎么做都不违法。
但是你要着急的话,比如说你一个上亿元的项目,你拖三个月你损失多大呀?利息就损失很大。然后你给我塞一个红包,我觉得差不多,我当下就给你办。这种事情是什么迫使你被迫送了我这个红包?是因为我可以不批你。我不批你你办了那个事就是非法的,我就能够撤销,我就能够查封,我甚至于能够抓人。我背后是一个强大的一套合法暴力;一套支持这个规则运行的这个暴力体系。我是代理这个合法暴力的这个代理人。我手里掌握着一种权力就叫合法伤害权。我说能害你就能害你,我说能帮助你不见得能帮,但是我说能灭你这个肯定能办得到,我封了你了,我用不着任何麻烦。
顺着这个潜规则的思路追究下来就知道,他依据的最重要的资源不是说我给你贷款,不是资金能帮助你做生意,也不是土地。我提供这块地,你能盖厂房你能种地。他的资源对你都没什么好处,但是能给你带来大麻烦。这种资源就是害人的资源,破坏性的资源。我就把这种权力叫做合法伤害权。合法伤害权是权力的代理人利用合法伤害权谋取私利,这就是潜规则诞生的由头、主要依据。
当然还有别的问题,我也能给你带来好处。比如说我是一个大的那个跨国公司,巨大的一个公司的一个代理人,我便宜点卖给你,收到一笔回扣。我不能害你,但是我可以给你带来点好处,你给我点回扣来回报我,这也是在行使自己代理权。但是他代理的不是合法伤害权,代理的是合法优惠权。我可以给你打一个折,然后你给我那红包回报我一半。这就是潜规则产生的这个依据的土壤。合法伤害权和合法恩惠权。
一旦找到了合法伤害权就要考虑这个合法伤害权又是怎么来的——打天下坐江山这个暴力夺来的。然后下面的问题就是暴力如何介入社会生活。这个暴力资源如何参与社会各种资源的分配。我们知道这个社会经济学谈的就是劳动是要参与资源分配的。他投入了,办一件事、办一个工厂,总要投入三个要素。
第一个就是劳动,第二个就是资金,第三个是土地之类的自然资源。比方说我们哪怕在这写东西吧。劳动:我是劳动者;写东西,这电脑就是这个投资;土地呢?这个租的房子,房租。这也是有三种要素才能构成一个生产行为。然后这个相应的每一个方向都会要有他应该得到的回报。投资的回报就是利息或者叫利润。土地的回报就是地租或是房租。那个劳动的回报就是工资。
那在这里忽然冒出了一个黑社会。说我要收保护费。你不给我,我砸了你。你给我咱们相安无事。你说我给他还是不给他?不给他他给我捣乱,或者他真砸了我,他半夜三更砸这窗户。我给他了,他也参与了这个分配。他凭的基础是什么?不是生产要素,是破坏要素,是暴力要素。如果这个黑帮打了天下坐了江山了,交税、交费,敲诈勒索什么都上来了。他们吃的那个东西是什么?
他们的确提供了公共服务,但是他们收了100块钱的税,他们才提供50块钱的公共服务。比如保护这儿的治安。剩下的50块钱他揣兜里了,那个剩余那50块钱就是他暴力的收入。暴力的收入叫什么名字?有没有一个说法?劳动的收入叫工资。出租土地的收入叫地租。投资的收入叫利息和利润。那这个土匪、强盗、军阀玩命打天下坐江山的,这个收入没个词啊,我就编了一个词叫血酬,这就是《血酬定律》的这两个字的由来。血就是鲜血的血,酬就是酬劳的酬、稿酬的酬。我办杂志每个月发稿酬。
这个酬字很容易想,但是血字呢是按照中国的历史上的黑话编出来的。中国的江湖黑话,说这个人钱多,他怎么说?说这人血旺,抢他点钱,给他放放血。现在大家可能还用这个词,给他放放血,让他出点血。血,这就是江湖上,江湖黑话里对钱的称呼。另外还有称呼,比如说山东土匪问他们吃的是什么?他们靠什么吃饭?
他们说吃的是红钱,染了血的钱。这就是江湖中对他们吃什么的表达,他们当然不是挣工资的,他们也不是吃地租的。他们吃的是红钱,或者是他们喝的是血。但是这两个词儿用来称这个暴力掠夺的收入好像都太不正规了。说血这个不跟人血混淆起来了吗?红钱,这个钱,红旗、红歌说这话忌讳是不是?所以我干脆编了一个词叫血酬。
一旦这有了血酬这两个字再看暴力掠夺集团、暴力强盗他们的行为,就觉得他们在追求利益最大化。他们在这过程中还算帐,他们怎么算的?这事就看起来就成了一个悬念。越看这方面的东西就越引人思考。我就看了一堆关于什么土匪、海盗啊、那个马贼啊等等这一堆的史料。看这个过程之中就不断的要理解一个计算。就是他们如何计算自己的这个玩命和他们的收入。什么叫赚了?什么叫亏了?这个帐是怎么算的?我就反复整天脑子里就转这个事。
其实这个账算起来也挺简单。比如说大饥荒了。未来一周我有100%,我现在已经饿了半个月了,未来一周我肯定饿死。我现在还有一点劲儿,我还能够去抢去。我是在家里等死呢,百分之百一个星期之后饿死,还是我出去?当然我很想打工,问题是大饥荒打工打不着,没有这个机会。这个机会成本不存在,排除。没有打工的机会。我去要饭去,也有可能要那么一口两口。但是这个,那我95%还得死。我要打工当然我也可以找,但是我也是可能得还是95%得死。
我去抢劫呢?假定抢劫的成功率是一半。那我有50%能活下来,50%是死。抢下来了,50%活了。抢不下来,或者当场被人击毙了,50%死了。那这个是,一个是50%的死亡率,一个95%的死亡率,一般人选择什么?如果他是一个道德良心非常高的人,他可能宁可饿死他也不抢。如果他是一个普通人,利益最大化驱动,他总要先活下来,那他可能就抢劫。这就是完成了利害计算。50%、95%哪个死亡率高,趋利避害,这就是拿自己的生命做计算的这种方式。
当然这么说起来都复杂了。我想问题的入手处就是我流血的概率,我的死亡率,这个问题就是有点绕的这么一个思维方式。所以我那会儿写的这个《血酬定律》,对血酬定律下的定义就是我的付出,跟我的所得,我的承担的生命危险与这个所得权衡计算。而那个血酬的价值,取决于拼抢对象。拼抢对象的价值越高,我这个血酬,我愿意冒的险也就越大,这就是这种表达方式。
后来我找到了更简单的表达方式,就是一般人都是趋利避害的。如果血酬暴力掠夺的收益大于成本,大于我冒的那个死亡风险。比如说原来是95%的死亡风险,死亡风险降到50%了,降了45%,这就是收益。只要收益大于成本,这个暴力掠夺行为就会发生。当然这个成本里除了死亡率你还得算别的,有的时候还要把良心的负担给算进去。这个会有一连串的计算,我就不详细说这个计算了。最后总的结论就是经过一系列的计算,只要成本低于收益,总而言之有利可图,利大于弊,这个暴力掠夺的行为就会发生,这就是血酬定律的核心概念。
有了这个概念之后再去看那个土匪的行为,军阀的行为,直到皇帝的行为都可以获得很好的理解。皇帝当然他是一个暴力集团的总头领,暴力公司的董事长。他会掏一笔钱做军饷。竖起招兵旗,就有吃粮人。一堆的吃不上饭的就跑来,给你当兵来了。当兵然后你就要打仗,当兵吃粮就要替他玩命。这就是当兵的有一套计算。他只要把这个暴力集团的成员,把这些士兵的命给用好了,抢的一个东西,数量又大得多。他抢了一个金矿,一下弄了一个亿。可是这个军费这一年才花1000万,他就有9000万的剩余了,他就可以吃这个中间的剩的。支付完了士兵的这个饷之外,支付了武器弹药的消耗之外。他抢了这个东西的收益还有一大块空缺。
这就是皇帝或者打天下坐江山的人吃的这个剩余。他们吃的还是血酬。最后他们打了天下、坐了江山,立了个法,把那个税率定得很高。这个皇帝,他就相当于一个暴力集团的董事长。他有他的那么一套计算。我们就可以把他当做一个暴力资本家来想。他也可以吃自己的那一段剩余。士兵的工资、军火的开支,全都支付了之后,他夺来的那个地盘给他带来的税收,都是有一个总量这就是他能吃到的剩余。等他打了天下坐了江山当了皇帝,立了各种规矩。然后不用去抢了、不用去打了。就是到点给我交税。
这时候的这个税你说它还是暴力掠夺的收入,还叫血酬吗?它当然还是暴力掠夺的收入。因为依据就是打天下坐江山的这个暴力资源。但是你说它还是血酬,它又不必刀刀见血了。所以我就把这个时候的这个收入称为法酬。法律那套法规给他带来的报酬。法酬是血酬的升级版,血酬的2.0版。这就是顺着这一套思路去解释暴力集团的行为,解释暴力集团打了天下坐了江山之后的行为。这就是血酬定律试图描绘的这个体系,这是我的第三本书。《血酬定律》。
我这摆的是《隐蔽的秩序》。《隐蔽的秩序》是《潜规则》和《血酬定律》的合编版。这是这两本书按照一种更严整的框架组织起来合编成了一本。
作者(译者)面对面为你讲解一本书的核心要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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