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尔登湖所在的康科德是人文荟萃之地,我写的主要就是十八世纪末十九世纪初的这一群名人。
《新英格兰人文之旅》这本书其实算是随笔,里面主要讲的就是新英格兰这个地方。因为我住的地方在波士顿,是新英格兰的一部分。然后主要是我平时会阅读当地作家名人的一些书,正好我住在附近,因为近水楼台嘛,所以就是在周末或者平时有机会我就去访问这些人居住过的地方。然后根据我读的书加上访问这些人居住的地方和他们后来归葬的地方的体悟,再结合他们的作品就写出了这一本书。
我住的地方最大的地标当然就是瓦尔登湖。从我这个地方到瓦尔登湖就十来分钟的路程。然后我上班正好也就是在瓦尔登湖的另外一面,就是三点一线,家、瓦尔登湖和我上班的地方。大家知道瓦尔登湖所在的康科德是人文荟萃之地。然后我写的主要就是一些十八世纪末十九世纪初的这一群名人。
第一篇就是爱默生,然后是加路易莎·梅·阿尔科特,当然还有梭罗,再加上那个霍桑。这四个人他们生前互相都是朋友,都是互相有交往。死亡以后就是都埋葬在睡谷Sleepy Hollow,这个就是在康科德的正中心,他们就是叫Authors'
Ridge。你有机会来访问康科德的话,当然你得先去瓦尔登湖,去完瓦尔登湖以后有机会还可以去镇里,去镇中心看看他们埋葬的地方。
我这本书就是从他们开始,再加上艾米丽·狄金森。如果你读过美国诗歌的话,第一有可能是惠特曼。但如果你是女生的话,那你可能更喜欢狄金森。她曾经住在我住的地方附近,她往西面一点点叫Amherst,去那个地方开车沿二号路开过去大概要一个多小时的样子。
我在春天的时候,正好是玉兰花开的时候去访问了她。当然平时阅读她的诗心里已经对她有一定的了解了,然后再到那个地方,再去看看她生活过的地方,回想她写的诗,诗中的花花草草,自然环境,你就可以想象她年长一些以后总是穿着白衣白裙。然后趁天黑了以后,没有人的时候,她在外面去走一圈。你几乎能看见她在那个花园里走过来。
正好她就是说,她给人家写的诗里头都要加一朵花。所以后来写她这一篇我就叫花园里孤独的诗人。就是说我都能感觉到她在那里,然后她在看管她的花。而且她那故居里头的那些花呢,都是还是有人在继续给她耕种。因为大家希望能够维持她原来的样子。房子基本上也是保留着原来的样子。
然后是弗罗斯特。你要是读过三个诗人的诗的话,其中一个有可能就是弗罗斯特了。你像那个狄金森,她活着的时候是默默无闻的。但弗罗斯特是比较少有的,就是活着的时候就已经是非常有名望的诗人。他在美国当时是桂冠诗人,他能够在总统肯迪尼就职的时候去那里念他的诗。所以他的名望是非常大的,他以前也住在我们这儿附近。所以我也有机会去访问他住过的地方,而且不止一个地方。
因为他在麻州也住过,在劳伦斯住过,然后在北面的新罕布什尔也住过。所以我去访问过他在劳伦斯的故居。劳伦斯是波士顿北边的一个小镇。其实劳伦斯它那个学校不好,学校很艰苦还破产了。学校破产这在国内可能是闻所未闻的。但是它这个镇非常为他自豪。就是如果你开到这个镇的话,它的路标上就会写,你到了劳伦斯,这是弗罗斯特的故居。
除了这些在康科德以外,这本书里面基本上选的作者都是跟新英格兰有关系的。当然写霍桑我不是写霍桑本人,而是写的他的太太。以他太太的角度来写霍桑。因为对于一个小说家来讲,你要了解他,最主要的还是看他的小说。但是他太太是他的缪斯,他的婚姻非常和美,从他的太太这个角度写霍桑他个人生活中的样子,我觉得还是比较有意思的。
另外就是凯鲁亚克。凯鲁亚克也是很巧,因为我给上海九久读书人公司翻译的第一篇文章就是凯鲁亚克的访谈。所以我觉得我跟他还是有一定的渊源的。虽然从个人哲学还有语言风格方面,他的《在路上》并不是说我最喜欢的那种,但是对于我来讲,这恰恰是开阔了我的眼界。因为我平时不会阅读这样的东西,他和我的个性也不是特别一样,这样反而让我觉得对我是一种开阔眼界。
而且写凯鲁亚克那一段正好当时是2008年,2008年对我来讲是一个转折。因为2008年大家都知道是金融危机崩溃,那一年可能在国内的体会不是特别明显,在美国还是挺明显的。“9·11事件”在美国社会生活里头是一个里程碑,这是2001年。然后2008年又是一个里程碑。这对我个人来讲就是不光是说金融危机,而且也是一个里程碑。
因为那之前总还是有点云里雾里,我觉得我在那之前还是没有长大。虽然年龄也不小了,但是还是有一点就像青少年一样,在那里漫无目标地飘。其实我已经在高科技行业做了好几年了,但我觉得还是就是临时打打工,我以后还会去做别的。到了2008年以后才意识到,其实我做什么并无关紧要,但是我想追求的东西我还可以同时再追求。
所以正好凯鲁亚克他的《在路上》给了我一种象征的意义。就是说我就是在家里坐着,我就是在公司里头打工,我的心还是可以在路上的,不是说我一定要把工作辞了,把家放弃了,非得要背着个背包,非得在路上颠簸,然后去打个车不知道下一步去哪儿。不是说非得那样才可以在路上。我可以循规蹈矩地过着一种社会生活。尽我所有的家庭义务、社会义务、工作的义务,但是同时我的心还是可以自由的。我还是可以追求我的梦想。还是可以追求我自己的价值,还可以保持我的理想主义。所以我在这里找到了一个契合点。
其实我能够做到这一点也是有一点奢侈的。因为正好2008年我父母移民过来了,很多家务帮助我承担了,所以我才能够有这样的奢侈,能够一边脚踏实地的生活,还能够一边做梦。所以后来我这本书完成时我就说献给我的父母,不是因为别的,而是因为他们在这里,我才能够翻译很多书,继续读书,然后还能够继续写一些读书笔记,然后这本书才能够写成。当然也是有和很多朋友和读者在交流。
我当时写这个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出书,而是就是因为读书了,然后有一点感想,然后记下来。但是后来发现这对一些人有用处,所以就把它写下来了。除了纯粹读书,访问这些名人故居,其中还有一些是自己听的讲座。
当然这个作家里头我觉得还是可以提一下纳博科夫。说起纳博科夫,大家可能都知道《洛丽塔》。有一点我不太同意就是说国内好像有点太滥用小萝莉这个词汇。我作为一个母亲,我也不喜欢在有些场合过于滥用了。但是作为一个作家,他最大的长处就是他语言非常精致。有一点特别难得的就是作为一个第一语言并不是英语的人,他对于英语的贡献,很大程度上是语言本身。
其他类似的作家还有康拉德,就是英国的康拉德。因为他本来是波兰人,但是后来去了英国,写《英国病人》的那个翁达杰,还有就是包括在英国写Shadowlands的那个日本裔作家。他们,包括纳博科夫对英语文学的贡献在很大程度上是语言本身。而且这些贡献跟他英语不是本语、不是母语还是有很大的关系的。但是大家并没有想到纳博科夫和新英格兰有什么关系,所以我这个里头也是有一点牵强附会,就是因为他在这边的韦尔斯利学院教过课。
另外这里有一些都是比较著名的作家,像普拉斯诗人。知道普拉斯也是很偶然。因为我一个朋友,他和他的女儿就说在读诗。这事我后来才意识到,连这么著名的诗人我都不知道。后来从他们介绍以后,我就开始读普拉斯的诗。正好当时是因为我有一个朋友,她才三十多岁,她丈夫比她稍微大一点,然后就突然去世了。她是欧洲人,她说要搬回比利时。我们就去开了一个派对,要送她回欧洲。
这一点和中国不太一样。在中国如果是新寡的话,一般大家都是比较肃穆。但是她当时就是特别彬彬有礼,然后特别优雅地在那笑。然后跟我介绍一群朋友。介绍一群朋友她说:“你知道吗?这就是我们的一个小组,就是互相支持的小组。因为我们都是寡妇。”
她本来在非常优雅的在那笑,然后她一说这个寡妇,我一点思想准备都没有,突然一下眼泪就流下来了。眼泪流下来我一点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但是正好当时就读到了普拉斯的一首诗,就是寡妇。虽然当时普拉斯并不是寡妇,但是她写的那些词汇特别准确的描述了寡妇的这种身份,这种处境。然后一下就让人感受到了这种诗歌它的力量。所以普拉斯她的感染力也在这儿。
所以我就读了很多普拉斯的诗歌,还有包括她写的小说,叫《钟形罩》The Bell Jar。这个在国内也是非常有名的。正好我特别特别亲密的好朋友是有忧郁症,而她这个《钟型罩》恰好写了一个抑郁症病人的那个感受。因为她普拉斯本人是有忧郁症的,而且她多次有自杀企图,最后很不幸还是自杀了。
所以很悲惨的就是说,她的两个孩子,一个女儿一个儿子,最后儿子也是自杀去世。尽管她这个儿子从小都是尽量避免,因为知道自己没准在血液里有这种倾向,所以尽量要避免,选择的都是海洋渔业,就是跟诗歌一点关系没有的,但是他最后还是没有逃脱这种厄运。
有些东西是你逃脱不了的,但是诗歌并不是说为了要给你提供什么药方。它不能给你解药,但是起码读起来是一种安慰,让你不觉得这样孤独。所以当时我读普拉斯的时候,我真是读进去了。对我来讲不仅仅是在读了,而且体会到了这种绝望,这样一种情感,所以这就是普拉斯。
这里有亨利·詹姆斯和伊迪丝·沃顿,这两个作家我经常混起来。因为亨利·詹姆斯他写的很多小说中的很多主人公都是女性,而且是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那种所谓美国的上流社会的那种女性她们的经历。而且背景有时候是在欧洲,有时候是在美国。
因为他自己后来也是在英国居住嘛,所以很多背景是在欧洲。他写的非常细腻所以就非常像一个女性作家。然后再加上很多又拍成了电影。所以有时候小说都读过了,电影也看过了,我还要去把磁带借过来。我上班的时候有时候堵堵车,超过半个小时我还能听不少。所以好多都拿过来听。
所以这两个我也写了,而且写的时候还要特别小心,不要把他们的作品混起来。但是亨利·詹姆斯他是住在剑桥的。就是他们家,他的哥哥也是很有名的,叫威廉·詹姆斯,是非常有名的心理学家。当时欧洲的话是弗洛伊德还有荣格他们名气最大的,但是在美国的心理学方面,就是威廉·詹姆斯。他们家族的墓地在剑桥。所以我们也去看了。然后我跟一个好朋友去看的,好朋友还为他献了花。
伊迪丝·沃顿因为她是非常有钱的人,她其实是纽约人。她的那个山庄是在The Mount,就是山庄嘛,在那个麻州西部叫Tanglewood,离每年开音乐会的那个地方很近,这个地方叫Lenox。那一片其实离波士顿挺远的,我每次开车去那都要晕车。因为曲里拐弯的,走到那儿我就晕了。我们去纽约途中就去看他的那个山庄。他山庄还是自己设计的,非常大。把我们家放大十倍就是跟它那个风格很一样,也是黑白间隔的。
这两个我写的时候是特别开心的。因为那些电影回肠荡气,尤其是《纯真年代》,那个我看了好多遍。那个DanielDay-Lewis,他有一半犹太血统。你要是看他人的话,光看五官你不觉得他很帅,但是在电影里头,他举手投足都是散发贵族气派。
《纯真年代》电影刚开始的时候,他出来然后在那拿他的白手套。后来我才知道,在当时开舞会的话所有的男士都要戴白手套。然后白手套都是别人在看管,每个人的白手套都是要分清楚的。是你的白手套就是你的白手套,就是每个人都知道要拿自己的白手套。他那个一举手一投足派头十足,像我们看电影,尤其是女性的观众看的那种言情电影,就看得特别投入。
所以这两个作家他们所有的电影我都看过,然后书也读过。反正就是最后还是觉得书更感人。因为书更细腻,电影的话总是要说好人坏人。但是如果真正要说读书的话,就是作家对他笔下的主人公是非常温柔的,他并没有谴责谁,都是说他们在当时那种生活环境里头,他只能做出这样的选择。因为活生生的人就是这样,做出这样的事情都有他不可避免的一种原因,就是说被迫就走到这一步。然后你看完了以后,对他们都是一种非常温柔的情感,对他们有这种同情。
还有我特别自豪的就是说同时访问了马克·吐温和斯托夫人故居。马克·吐温因为他写的最著名的作品都是写南方的,密西西比河呀,而且是什么黑奴解放。他为什么写出了这些小说呢?还是因为他住在北方。他住在离我们这不太远的康涅狄格州的州府Hartford。然后那天特别巧,我说我要去看那个马克·吐温的故居。然后正好碰巧写那个《汤姆叔叔小屋》的斯托夫人也是在那儿。我就在GPS里头设那个去向。结果设来设去,我说那先去哪个地方呢?我先生开车带我去。我说那我们先去哪呢?哪个近些去哪吧。结果发现两个的距离一模一样,那我们就随便吧,先看到哪个先下。
后来你知道为什么吗?这两个人是邻居。而且就是我后来读了书以后才知道。后来马克·吐温的子女长大了以后,就是说斯托夫人年龄已经大了一点,她经常来马克·吐温家阳台上。把他们家的花剪下来,然后送给他们家,因为她自己脑袋稍微糊涂了一点。这个就是说,我想说一下他们的距离。
但是我有时候真是钦佩,这个伟人就是伟人,他们就是比我们要想得多想得远。他在那么早的时候,当时别人以为理所应当的东西,他们为什么就能够意识到其中的不公正、不正义。因为他们最后都是为美国黑人代言。虽然他们都是白人,而且是所谓白人里头的上流社会的人。但是他们就是看到了黑人当时所处的环境里头极大的不公正。就是美国的公平正义都没有包括黑人在里头。
别人都觉得是理所当然的。包括黑奴制度,当时是合法的。而且如果奴隶逃亡了的话,如果你帮助奴隶逃亡或者窝藏奴隶这都是罪过。在这种情况下,他们能够看待黑人去掉这个黑字,把他们当做人这么描写下来。这就让人钦佩他们这种历史的先见。而且在客观上,他们的作品对于美国社会后来的政治变革都是有极大的推动作用的。
那个斯托夫人,她是非常矮小的,好像才1.5米或者顶多是1.51、1.52这样子。当解放黑奴的总统林肯后来在白宫里接见她时第一句话就是说,你就是那个掀起了这么大波浪的小老太太。就是说他们以他们的角度用文字改变了世界。
马克·吐温他原来是一个幽默作家,而且他是驻欧洲的,最初在德国、巴黎是当记者。你知道他写什么内容吗?写欧洲的游记,饮食,然后社会风尚,这个那个。当然他的文笔比较好,比较幽默。他是一个新闻记者,是这么出名的。
后来就是因为住在Hartford他认识了一个北方的教士。当时的文人反正就是互相交流,就是吃完饭以后去散步。他们在晚上散步的时候,他就说起来,我小的时候在密西西比河那个船上当那个小水手,然后怎么怎么着,我们当时是怎么回事。我一小朋友什么黑人什么之类的。结果这个神父告诉他,你为什么不把它写下来。然后就是这样马克·吐温才写下了他最有名的作品,《汤姆·索亚历险记》和《哈克贝里·费恩历险记》。这才真正奠定了他在美国文学上的地位。因为他写下的是对于北方人来讲非常神奇的经历。
他的朋友里头有白人也有黑人,在写的过程中他把黑人写成了真正的人,就这一点一下子把他变成了一个伟大的人道主义者。我记得很清楚,就是在最后他有一个很好的朋友叫吉姆,是个黑奴在逃亡。然后他就坐在山上,因为他知道这个吉姆在什么地方躲着。他就在想如果不报的话是犯罪,但是他的良心就是说,吉姆是我的朋友,而且我知道他是个好人,我不能报。他就在这个山坡上矛盾,矛盾了很长时间。最后他决定不报。
这一下子我就觉得真是云开日出,这个就是人道胜利了。这让我就对人类充满了希望。这个小说读到这里我就觉得,他这么点儿的小孩他能够意识到这一点,而且不是说有任何人强迫。我就觉得我们人类会战胜邪恶,就是哪怕有多少丑恶,我们总会是向更好的方向发展。
离得这么近,我正好能看到马克·吐温和斯托夫人。能够有机会再去读斯托夫人。因为《汤姆叔叔小屋》我们从小也都看过这个电影。后来又能够再重新看它的英文原版,知道这个斯托夫人老年的时候,虽然是老年痴呆,但是这么可爱。这一下子我就觉得特别幸运,能够有机会这样跟他们接近。
然后瓦尔登湖当然不用再说了,因为现在我觉得跟梭罗已经成了好朋友。虽然说我的人生哲学、生活经历都跟他太不一样了。但是能够把他的作品,能够以新的方式介绍给中国读者,包括那么多的著书,然后一下又觉得他是特别亲切的一个人。因为他的文字本身还是比较婉转,毕竟是一百多年以前的英文。而且他又是比较温和的人,他写的比较婉转。再加上那些著书里头很多他的生活琐事,这样他就变成了一个活生生的人,我甚至都觉得跟他有点像一个好朋友一样,所以也是觉得特别幸运。
附录:西尔维娅.普拉斯 的诗 《寡妇》原文
Born
in 1932 to middle class parents in Jamaica Plain, Massachusetts, Sylvia Plath
published her first poem at the age of eight. A sensitive person who tended to
be a bit of a perfectionist she was what many would consider a model daughter and
student - popular, a straight A student, always
winning the best prizes. She won a scholarship to Smith College in 1950 and
even then she had an enviable list of publications. While at Smith she wrote
over four hundred poems.
Widow. The word
consumes itself —-
Body, a sheet of newsprint on the fire
Levitating a numb minute in the updraft
Over the scalding, red topography
That will put her heart out like an only eye.
Widow. The dead syllable, with its shadow
Of an echo, exposes the panel in the wall
Behind which the secret passages lies—stale air,
Fusty remembrances, the coiled-spring stair
That opens at the top onto nothing at all….
Widow. The bitter spider sits
And sits in the center of her loveless spokes.
Death is the dress she wears, her hat and collar.
The moth-face of her husband, moonwhite and ill,
Circles her like a prey she'd love to kill
A second time, to have him near again —-
A paper image to lay against her heart
The way she laid his letters, till they grew warm
And seemed to give her warmth, like a live skin.
But it is she who is paper now, warmed by no one.
Widow: that great, vacant estate!
The voice of God is full of draftiness,
Promising simply the hard stars, the space
Of immortal blankness between stars
And no bodies, singing like arrows up to heaven.
Widow, the compassionate trees bend in,
The trees of loneliness, the trees of mourning.
They stand like shadows about the green landscape —-
Or even like black holes cut out of it.
A widow resembles them, a shadow-thing,
Hand folding hand, and nothing in between.
A bodiless soul could pass another soul
In this clear air and never notice it —-
One soul pass through the other, frail as smoke
And utterly ignorant of the way it took.
That is the fear she has—the fear
His soul may beat and be beating at her dull sense
Like Blue Mary's angel, dovelike against a pane
Blinded to all but the grey, spiritless room
It looks in on, and must go on looking in on.
作者(译者)面对面为你讲解一本书的核心要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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