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联储的制度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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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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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经济学家认为,央行股权结构即资本到底来自于哪里并不重要。只要央行独立性受保障,其作为中央银行的职能发挥就不会受到影响。

 

 

各位书友大家好,很高兴在这里推荐我的一本著作《美联储的制度基础》。这本书有一个副标题,叫做“美国联邦储备体系评论”。这本书的写作源起,我先给大家介绍一下。大家都知道,货币制度本身也是经济学理论中的一个重要部分,无数的学者曾经在这个领域耕耘,据有的学者统计这个领域是经济学文献中比例最大的部分。

 

我写这本书最主要的源起,是因为在研究货币理论的过程中需要查找有关中央银行制度的一些法律文献。美联储是世界上最重要的中央银行之一,我就想找一找美国《联邦储备法案》,最重要的一部中央银行法案。在查找的过程中发现目前国内没有一个最新的美国《联邦储备法案》,那么我就有自己动手翻译这部美国《联邦储备法案》的设想,动手翻译是在2012年。在法案翻译之后,我想,单独一个法案出书的话比较单薄,所以我就把自己以前的一些读书笔记又串联起来,最后将书名确定为《美联储的制度基础》。

 

这本书既有介绍也有对美国联邦储备体系的评论,因此我想首先介绍一下我这本书对美国联邦储备体系评论的原则。我提出了四个原则。第一就是要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市场经济,它是人类在这个演化的过程中产生的一个至今为止非常重要的制度。人们是在市场中来交换自己的劳动成果和服务。那也就是说,市场是一个人们各尽所能各取所需的地方。

 

第二个原则就是政府同样不可或缺。也就是说,市场的运作需要有一个监督保障。实际上,政府并不是外来的,政府仍然是人们的一部分。人们就是通过政府这个工具来维护市场交易的正常的秩序,来保证人们自由的追求自己的幸福、通过为别人提供幸福来获取自己的幸福。

 

第三个原则就是货币最好也是由市场产生。当然在人类历史上,货币本来也是在市场中自发演化的。但是在后来人们走了一个小弯路,采纳了中央银行制度,然后一直演化到了今天。

 

最后一个原则是政府的财政收支应当平衡。政府的税收,它的一切收入应该是人们自愿缴纳。当然现在是通过法律、通过代表机关制定法律,交税,但税收的本质仍然是人们自己为自己提供服务。也就是说,政府是人们自己实现自我管理的一个工具,它的收和它的支是必须要平衡的。由于现代货币制度把债务货币化,它是通过债务的无穷无尽的膨胀来保证货币制度的没有上限的提供,这也是违反税收基本原理的。

 

下面我就介绍一下我写作的这本书。这本书一共九章,中间最主要的部分有五章,主要是关于美联储的。在第一章,我介绍了中央银行的兴起,也就是为什么在一百多年前人类社会各国普遍设立了中央银行。中间的五章主要是介绍了美联储各个制度的各个方面。最后是我对人类的货币制度在这本书中进行了简略的分析,并也介绍了一些重要的现代经济学家对诚实货币制度的观点。最后在这本书中我提出了一个观点,就是货币制度的未来在于有效的监督。

 

好,下面我就介绍这本书的第二章,也就是美联储的成立及其发展。大家知道美国历史上曾经有过两次中央银行,一个是第一合众国银行,一个是第二合众国银行。这两个银行都是无疾而终。存在了20年的时间后它们的特许没有被国会延续,因此就结束了。这种情况在美国是有自己的历史背景和历史原因的。因为美国人民对自己是保留了很大权力,对政府是有很大怀疑,那么对中央银行他们同样是具有一个巨大的怀疑。他们对中央银行自己能够创造货币这种权利深感忧虑。第二合众国银行是被美国杰克逊总统,用他的话来说是,消灭的。杰克逊总统在自己的墓碑上写上了这样的墓志铭:是我杀死了银行。

 

大家知道在19世纪末期,美国出现了一个进步主义运动,某种意义上也是一种社会主义运动,这在整个世界范围内都是如此。但在美国,这个历史是非常复杂。因为中央银行这个机构最初都是银行家想设立,所以说人民是反对这个机构的。而尤其是东部那些银行家,他们是想成立这样一个银行,一个发行货币的联盟,也就是中央银行。随着历史的发展,大家的立场又逐渐的发生了转变。人民希望通过政府来遏制银行这些金融寡头,而这些金融寡头同样也想通过政府的手段来实现自己对货币垄断发行的欲望,但反对政府的过多干预。所以成立美联储有种种原因,这个过程确实也很微妙,也有不少介绍美联储历史的书籍在这方面有所揭露。

 

经过多次修改,在1913年美国《联邦储备法案》就由美国国会通过了。通过过程按照有的书籍介绍也是比较惊险的,是在美国的圣诞节期间通过的。而历史上在圣诞节之前一般是很少通过像美国《联邦储备法案》这样重要的法案的,因为很多议员都请假休假了。也可以说,美国联邦储备体系是一个平衡的产物。平民大众和金融资本家还有政府政治家多方博弈后产生的,这也就造成了以后大家对美联储的评价褒贬不一,甚至是天壤之别。

 

下面我想介绍一下这本书第三章,专门分析美联储的法律性质。首先第一个问题就是:美联储是一个官方机构还是一个私人所有的中央银行?由于美国联邦储备体系是一个复杂的体系,我们下面就把美国联邦储备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分成五个方面来介绍。从这五个方面来分析它究竟是一个官方机构还是一个私人所有的中央银行。第一个组成部分,在美国联邦储备法案最初通过的时候叫联邦储备局,根据现在的法案叫联邦储备体系理事会。它现在有七位理事组成。按照美国《联邦储备法案》,它是一个标准的政府机构,总部设在华盛顿。大家如果上美联储的官方网站,会看到这个机构的后缀是“gov”。一般现在中央银行有三大货币政策工具,一个是制定存款准备金率,一个是调整利率,还有一个是公开市场操作。联邦储备体系理事会,它的主要法定职责就是制定存款准备金率。同时,它也批准各个联邦储备银行制定的贴现率。

 

下面我介绍第二个联邦储备体系的机构就是联邦储备银行。联邦储备银行可以说确实是私人的银行,从它的股本、资本构成来说确实是私人的机构。当初在制定《美国联邦储备法案的时候》,究竟全国要设立多少个联邦储备区,每个区要设一个联邦储备银行,不同的议员、不同的人持不同观点。东部的金融家一般是倾向于越少越好,也就是四五个就比较好了。他们认为如果资本更加集中,能够有更多的储备,银行会更加稳定。西部以及平民代表就害怕被东部的金融家所控制,主张联邦储备区越多越好,甚至每个州都一个那最好。

 

各方争议不下,最后一个国会议员提出一个折中的建议。他认为划分为八个联邦储备区比较合适。因为根据当时的交通情况,如果某个银行遇到了资金方面的困难,此行工作人员就可以连夜坐火车到他所在的联邦储备区的联邦储备银行去申请贷款,去把他的票据进行抵押,如果他这些票据被承认的话,那么他就被解困了。第二天早晨他就可以发电报给他的银行,那这个危机就度过了。就不容易发生金融危机了。

 

后来,这个观点被国会议员们普遍采纳。最终美国《联邦储备法案》规定全国设立812个联邦储备区,最终成立美联储的组织委员会采纳了全国设立12个联邦储备区的建议。也就是说我们现在就看到美国全国是12个联邦储备银行。根据《联邦储备法案》,每个联邦储备银行也可以在自己的区域内设立分行,历史上分行数量是有波动的,今天有24个分行。

 

下面介绍第三个重要的美联储机构,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这是目前我们在媒体中经常看到的,被称为美联储的机构。它是由刚才所说的联邦储备理事会的七位理事再加上选出来的五位联邦储备银行行长或者第一副行长所组成。刚才我们知道,联邦储备理事会是个政府机构。而联邦储备银行的所有权是私人的,它可以算是私人机构。但是它要遵守联邦储备法案,它的一些报告以及它的预算要通过联邦储备理事会批准,所以说它也具有一定的公共职能。

 

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既然是由七位理事再加五位联邦储备银行行长所组成――而其中必须要包含的一位是纽约联邦储备银行行长,因为纽约的金融中心地位是世界性的。联邦储备委员会和联邦储备银行相比就是一个混合组织。它的主要职能就是通过公开市场操作来设定联邦基金利率。今天的这个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历史上最早是没有的。它最早是纽约联邦储备银行联合一些其他银行自发形成的一个制度。后来几经法律的规定,目前的这个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是由1942年法律修改定形的。这是美联储的第三个主要部门。

 

美联储第四个主要的组成部分就是各个成员银行。全国分为12个联邦储备区,有12联邦储备银行。这12个联邦储备银行,他们的股本来自哪里?都是本区域内的成员银行缴纳的股本。也就是说,正是各个区的成员银行组成了联邦储备银行。这些成员银行从本质上来说可以认为是民营的或者是私营的。

 

最后一个比较重要的机构就是联邦顾问委员会。我们前面提到,在美国《联邦储备法案》起草的时候,那些金融家们开始是主张美联储的控制机构――也就是现在我们所说的理事会――它应该是私有的,也就是应该是这些银行家组成。当时政治家,尤其是威尔逊总统,他是不同意的,当然很多议员也是反对的。最终,当时的威尔逊总统就妥协,理事会必须是一个政府机构,也就是说货币政策必须要控制在政府手里。但是这些银行家们,他可以提供另外一个机构,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联邦顾问委员会。也就是说,联邦顾问委员会是由各个联邦储备区的银行家们选出来的,每个区选一个。这个联邦顾问委员会对货币政策、对整个的经济形势会提出自己的建议,从而影响联邦储备理事会政策的制定。

 

上面通过联邦储备体系五个方面来介绍了美国联邦储备体系的法律性质。也就是说我们不能一概而论它究竟是一个官方机构,还是一个私人所有的中央银行。它的组成比较复杂,可以说它既是一个官方机构,也是一个私人所有的中央银行。这种央行的组织结构或者治理结构,实际上并不奇怪。在历史上,1936年之前,几乎所有的中央银行都是私有的,也就是都是这种民间出资。到目前为止仍然有一些重要的中央银行是私人所有。除了美联储之外还有瑞士国家银行、意大利银行、南非储备银行等等。

 

当然了也有其他形态的。比如说由政府所有的,当然我们的中国人民银行不用说了,还有法兰西银行以及国有化之后的英格兰银行。也有政府和民间混合所有的,比如比利时银行还有日本银行。很多经济学家认为,央行的的股权结构,也就是它的资本到底是哪来的并不重要,只要央行的独立性受保障,都不影响它作为一个中央银行发挥职能。

 

下面我想介绍的一个内容是美联储到底受不受审计和监督。在有的作者看来,美联储几乎是一个十恶不赦的机构,它通过自己发行货币吸取人民的血汗。根据美国《联邦储备法案》还有实践来看,美联储也确实受到一定的审计和监督。首先就是根据目前的《联邦储备法案》,美联储的主席要每半年到国会汇报他的货币政策运作情况,主要一个是众议院的银行和金融服务委员会,另外一个是参议院的银行和住房公共建设委员会。每半年要提供一次货币政策报告,每年还要有年度报告。

 

美国的联邦政府问责公署也对美联储进行一定的监督,这个机构原来叫做联邦审计总署。但是有两个例外,就是不能对美联储的货币政策和汇率政策进行直接的审计,因为那两项是美联储核心的经济职能。主要是怕受联邦政府问责公署的干扰。国会在美联储内部也设立了一个审计办公室,主要职能是对美联储自己的每年的预算,还有资产负债表,还有对各个联邦储备银行资产负债表预算进行审计。当然各个联邦储备银行,它自己也聘用独立的审计人员,对自己进行审计。

 

下面我们要分析这样的监督结构是否能对美联储进行一个有效的监督。我们下面介绍的一块就是美联储监管金融部门的职责。也就是美联储作为一个中央银行,像其他很多国家中央银行一样,它对金融机构负有一定的监管职责,主要是美国的商业银行。我们刚才有介绍,它分为财政部批准的国民银行和州里面批准的州立银行。州立银行有选择权。州立银行如果达到一定条件,可以选择加入联邦储备体系。所以,美联储主要监管对象就是商业银行。

 

2010年的时候,发生金融危机之后,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了一个《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和消费者保护法案》,这个法案为美联储增设了一个负责监管的副主席,同时扩大了监管对象,从一般的商业银行到银行控股公司。当然了,传统上美联储对本国银行的外国分行以及外国银行在美国的活动也负责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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