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议事规则在现时现地显得更为重要,甚至可以说是很急迫的?因为,我们以前传统社会、农耕文明的反复合作和彼此知根知底的合作关系已被打破,当下社会,我们跟所有的合作对象都是萍水相逢,那么就需要有彼此共同遵守的规范,制约和优化彼此之间的合作关系。
今天来谈一下《罗伯特议事规则》,去年我们又出版了它的三种书,有关议事规则,都比较正式的。其中最权威是这本《罗伯特议事规则》,我们把它称为原典。这部原典从1876年开始,到现在有100多年了,我们这次翻译的是11版。它的第十版是在2008年出版的,到现在也有8年之久。这个第11版大概有70万字,比第十版63万字又增加了10%的内容,包括更新的大概是20%的内容。
这两本议事规则的原典非常完备周延。作为一个操作性的工具,以增进合作双方彼此之间的信任度,扩大合作,使之更为有效。我们又有了一本书叫做《罗伯特议事规则》的简明版,也是罗伯特家族编订的。这一个篇幅大概只有原典的20%,如果从操作工具的角度来讲,这一本也可以了;那么更简单的,我们在2006年又出了《议事规则导引》这本小工具书,小册子。这本册子去年也出了它的第二版,进行扩充和修订了。
这三本书我认为都可以帮助我们增进信任,增进诚信,彼此建立一个积极的正预期,扩大合作的成果和效率。所以我把这本《议事规则导引》的小书,称之为公司治理和人际合作的操作型工具。
为什么议事规则在现时现地显得更为重要,甚至可以说是很急迫的呢?这是因为我们以前的传统社会是个农耕文明,祖祖辈辈就守着几亩地,所以跟邻里、跟上下左右的关系都是非常恒定、不变的。在那种情况下,合作的对象都是反反复复的合作,祖祖辈辈在合作,所以大家都是知根知底,合作的范围都是在我们的血亲、宗亲、姻亲之间进行的,或者在同学、同乡之间。所以说中国人这个合作的范围是小而固定的。但是这样的合作型态,这样的便利已然不复存在。
现在我们不要说城里的年轻人,一年可以换三个工作,甚至两年当中可以离三次婚,反正,换工作,迁徙都是非常自由的事,这绝对是件好事。但对合作也带来了一些困难。为什么?你跟和所有的合作对象都是萍水相逢,你是不是必须与他们共事,大家能不能信守承诺,人欠欠人的各种交易关系,互相要能长期合作下去,就变的不那么有约束力。
比如,举个例子来说,我们以前住的地方往往是单位的宿舍,彼此抬头不见低头见,一般来说大家都是很有克制的,互相都很能包涵谦让。因为今天你让了我,明天我会让还你的,长期来讲有的是扯平的机会。但是,我们现在住在一个租赁的房子,甚至买的房子也随时可以再卖掉,我们的邻居也很松散。你要是在小区里参加什么业主委员会,大家会觉得没有必要深交。今天我加入一个新公司,我如果对我的头儿不是很乐意,对我的同事不很投缘的话,我就会考虑拍拍手走人。更何况远程的国际贸易,你向谁供货?或者你买其他人的东西,怎么保证合约的履行?
所以这种格局下,你心里常常打嘀咕,是不是可靠,值得你长期的信赖?也像我们又发觉很多假药,假食品,假企业,假服务,这些东西搞得我们活得很累。这就需要我们回过来看,以前比我们先走一步,先市场化的社会,他们是怎么做的?他们有共同的特质,他们要谈合作,尤其不是两个人之间的,婚姻或者是两个人之交,而是多个人,四五个人乃至于十几个人,我们所服务的单位,我们在学校里的一个班级等等,其中每个人的性向、偏好、背景、利益观都不一样,所以需要多元的合作。那又应该怎么做呢?也就是说,我们现在社会合作越来越扩大,市场交易性的那些互惠合作,我们应该怎么来做,才能有成效?
孙中山先生在100多年前,他在日本,在英国,在檀香山,后来到了美国大陆,都发觉这个新的合作和人际关系是建立在新的规矩上的。他把这个经验在民国建立之初,1912年的时候,就讲了出来。他立志要把《罗伯特议事规则》给翻译出来,中山先生认为我们什么书都有,科学的、伦理的、文史的,艺术的,等等,唯独缺这个“议事规则”,很让人不能理解。因为这个规则是先进的社会,先进的文明合作的一个基本法。后来孙中山先生亲自编译了议事规则,并以它为蓝本,撰写出三民主义的三个组成部分之一的《民权初步》。
那么,我又是怎样认识到《罗伯特议事规则》的呢?对我来说是很有意思的。我留学比较早,81年底就到了美国,82年初开始在美国读书。我发觉美国大学生无论各种社团,从服饰到兴趣都非常多样,但是他们一谈到合作,往往有模有样,有板有眼,没有人来指导他们,或者督导他们,但是他们很快就会做成一个集体决策,而且能够落实,只要大家认可议事的规则。
所以我的观察和感觉和孙中山先生是差不多的。其实你要是读胡适的留学日记,或者其他早一代留美学生的回忆,也能看到这点。胡适就记录了他所参加过一次康奈尔大学的学生组织会议,在那一晚,他学到的东西比他上几门课都要多。他说学生们讨论问题就是用的“议事规则”,或者说“罗伯特议事规则”。罗伯特是美国西点军校毕业的一个陆军的工程师,他在美国开发大西部时,曾给很多人做咨询。
当时开发美国西部的人群都是从各地来,尤其是美国东部来的,大家都是素昧平生,到了一个地方开垦荒地,建立一个镇,建立一个城,就像你现在看到美国西部电影一样,有很多事情等待建立起来,都由市民,当时都是迁徙来的人、农夫等等,他们要建立一个组织,往往是一个城市什么的。美国的城市不像我们这里是在历史上自然形成的,而是注册创设的,成立一个城市,一个教会,成立任何其他的组织,都是incorporated,像成立一个公司法人一样。
那么,谁来定规矩呢?那个定规矩的过程应该怎么样?罗伯特发觉,我们是不是可以学学这个议会是怎么来讨论事务的?后来他发觉议会讨论和裁决问题,背后是有来源的。其实就是英国已经实施了四五百年的这个议事规则。所以罗伯特,因为他是工兵,懂系统工程,他运用的方法比较有自洽的逻辑,来把它们综合起来订出一些法则。当初只有16页,后来变成20几页纸,手写的,后来他自己出钱把它印成那个册子,反响居然非常好。一下子很多社团组织,很多城镇,居民都愿意把这个议事规则运用到自己的组织,自己的合作当中。
于是他们就把这套规则叫做罗伯特议事规则,到了40年后,大约在1915年,罗伯特就出了议事规则的第四版,那时候就比较详尽系统了,大概有十几二十万字,奠定了这个原典的基础。我相信,孙中山先生看到的,就是第三版、第四版,罗伯特议事规则已经比较成型完备了。其实罗伯特议事规则,也不妨简称为议事规则。罗伯特后来成为陆军准将,他费了很多的心力。退休以后,把这件事情当作他平生的最大的事业,反复的修订锤炼,去粗取精,使之变成一个很严谨的系统。
在那本厚书里你可以看到,很多美国的组织章程里,会讲本公司采用罗伯特议事规则,或者本公司采用议事规则是一回事。事实上,上自联合国大会,安理会,其他的国际机构,等等,下到公众的组织,到教会、到学校、到军队、到任何地方的机构,基本上都用这个议事规则,都是以《罗伯特议事规则》为其蓝本的。
这给孙中山先生一个非常深刻的印象,所以他反复呼吁,觉得中国人要实现现代化,变成一个进步的社会,登彼世界民族之林,肯定要学习和实施这个讲求合作的规矩,国民从小就该习惯这套规则。所以他就出了一本简本。那本书叫做《民权初步》,实际上是三民主义的三个组成部分之一。那本薄薄的书,从操作应用的角度,实际上也把它看成是本工具书,简捷明了,就好像我们平时手边有一本简明的小字典。
然后那一本原典,就像韦伯斯特大字典或牛津大字典这样,它比较完备。如果你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查到它的词根它的来源,譬如说莎士比亚是怎么用这个词等等,这当然就非常专业了。我们把它放在那里备查。其间还有一个比较精妙的浓缩版,就是这本《罗伯特议事规则》的简明版,也可以查阅一下。
我的建议是,这个作为操作性的工具,你能够看明白这一本,你能够运用这些规则,甚至我们把这些规则非常精简地浓缩为12条,也可以大为促进我们的合作效率。这些工作其实我都只是个合作者,第一个译作者是袁天鹏先生。到现在为止,天鹏在中国可能是最有经验,也最有权威的一个议事规则专家,他的议事规则专家的资格还是在美国取得的。他这方面了解很深,而且投入更深。今天我们先开个头,以后也许他能够为大家来做比较深入细致的解析。
至于怎样运用这样一个工具来展开和推进现代文明生活里形形色色的合作,短平快的合作呢?比如,我们今天计划,要一起到黄石公园去游玩,我们可以在网上提出建议,迅速成立一个驴友俱乐部;或者,我们居住的小区,管理不是太好,就发起成立一个业主管理委员会,要有效地合作、有效地议事,为此也需要定出一些规矩,诸如此类。我们有许多短平快的合作需要,我们有很多的自愿自发的团体,那么怎么来商议共同的事务,来做出团体的决定?
再进一步,我们也可以成立一个partnership,成立一个合伙人制机构,怎么来定规矩;或者是成立一个公司,哪怕公司还远没有上市,现在的公司法都要求你必须有章程。这个章程除了在大的法律框架下,在国家的大法,在本地的行政法规,行业的规则之外,你还要自己定出一些。所以,这一系列的章程的制定都可以借助这样一个工具来帮助我们制定。
事实上我们有很多模板,就是说你看到这个模板,加加减减起来,很快就形成本团体本组织的议事规则。有了这样一套规则,大家心里就明确了,你会觉得我会这样做的,我也有信心期待其他的合作者也会这样做的,于是我们就能形成一种积极的预期,这个积极预期的展望是一个非常好的东西。因为大家有信心,我们的合作是公平的,是可以持久的。
因此,《罗伯特议事规则》不是可有可无的,虽然它可以很简单。因为我们发觉,这个世界上,各到各处,我们可以看到,有些像英国,或其他的西方文明,有些在拉美国家,在非洲的一些组织,或者在日本、在南韩,在其他的地方,在新加坡、在香港,东亚的文明,也都采用这些规则而行之有效地治理。我们现在把诚信作为文明社会建设的一个大目标,几乎每个省,每一个市镇,每一个机构都声称自己要更加诚信,就知道这个目标是非常有价值的。
第二,在现在的环境下,诚信建设也不是没有挑战性的,才把它提出来,作为我们一个追求的目标。其实,你看这个“诚”和“信”还并不是一回事。比如,孔子在《论语》里面,“诚”只讲了三处,你可以去找找看,“诚”字出现了三次,“信”字出现了三十多次。我记得,好像是38次。
事实上,人和人之间的合作,你未必要人家跟你一样想,人家跟你的习惯、喜好、价值观,这三观都是一样的。不过没关系,因为,如果谈合作是有限度的合作的话,就是说在这件事上,在这个项目上,我们怎样能够形成合力,是吧?所以你明白了合作的规则以后,个人可以保持个人的取向、偏好等等,各自的价值观,但就我们在这一方面的合作上,来明确我们的行为该有怎样的约束。所以实在说的是“信”。“信”本身就其本质,是你说了的话,做了的承诺,你要在行动上落实,就是“言”和“行”要能够一致。
在约定的范围中,在承诺的时段里,要尽可能地一致。但是,“诚”的要求就更高了,而且也很不容易真实做到,也很不容易切实执行。“诚”的意思是,你心里怎么想,你嘴上就这么讲,有“心”和“言”的一致。我的体验是,议事规则强调“言”和“行”的一致,至于你心里怎么想,我们大可不必在意,揣测其他人的想法。
比如,他今天借了我一些钱,他承诺要还,那果真如约定的那样还了,我就不必在意在他的心里是不是很乐意还,那是另外一码事,反正我们承诺的事情,我们定下来了也履行了约定。
按这套规则来行事,互相也表示了一种承诺,有约束力的承诺就是“信”。其实,对现代人来讲这更重要,这是议事规则里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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